成都市新津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關于印發《成都市新津區引進培育“津英
人才”若干政策2.0》的通知
各鎮(街道)黨(工)委,各產業功能區黨工委,區委各部委,區級各部門黨組(黨委),各垂管單位黨組織,各“兩新”組織黨組織:
《成都市新津區引進培育“津英人才”若干政策2.0》已經十五屆區委第19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成都市新津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2022年6月14日
成都市新津區引進培育“津英人才”
若干政策2.0
一、引進產業所需人才
第一條 引育高端人才。對新引育符合新津主導產業的高端人才,在本地企業從事全職工作、服務期限不低于3年,按照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分別給予3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的工作補貼,按照4:3:3比例分3年撥付。
對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承擔的國家、省科技計劃(專項)項目,且符合新津主導產業發展方向,按國家、省資助額50%,分別給予項目團隊最高20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
個人和團隊在新津本地申報入選成都市級以上人才項目的,參照市級以上資助資金標準,以就高原則給予1:1區級資金配套。
對急需緊缺人才(團隊),可實行“一人一策”直接引進。
第二條 集聚青年人才。對新引進與本地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津工作6個月以上的學歷型、技術型和技能型青年人才,可申領最高5萬元生活補貼。上述人才在津工作每滿一年,再給予最高2.4萬元的獎勵,獎勵時間最長3年。
對首次落戶新津且在津就業的青年人才,滿一年的給予0.3萬元/人一次性獎勵。
第三條 支持主體引才。在津企業、高(職)院校新引進的各類人才在津工作滿一年后,可給予引才主體一次性引才獎勵,每年不超過30萬元。
對在區外設立引才工作站和飛地孵化器的高校院所、重點企業、人才機構、行業協會等,可給予10萬元一次性建設補貼和每年10萬元運營補貼,補貼時間最長3年。對經認定的招商引智人才(項目),可不受地域、戶籍、社保等限制,享受本政策“第二條”相關獎勵。
支持企業自主評價人才,名額向一線職工傾斜,并給予一定額度獎勵。
二、培育壯大本土人才
第四條 鼓勵提能晉級。對新獲得學歷、技術和技能提升的青年人才,可給予最高2萬元/人的一次性獎勵。
對新獲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工匠(勞模和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及新津工匠的,給予最高3萬元/人的一次性獎勵;對高級農業職業經理人可給予最高2萬元/人的一次性獎勵。
鼓勵企業高管自主研修,符合條件的,給予一定額度補貼。
第五條 支持平臺建設。對成功申報為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的,按照國家級、省級、市級給予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員,每年分別給予工作站(基地)和入駐博士后2萬元和10萬元資助,補貼時間最長3年。出站后留津工作的再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初次評定為國家、省、市級的創業(孵化)基地,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的補助。
對新引進或新創建的技能大師工作室、首席技師工作室、勞模和工匠人才創新工作室等,可給予工作室最高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對區內新引進或新獲評的省級、市級職業技能等級認定機構,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六條 支持校院企地育才。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培養知識型、創新型產業人才。鼓勵企業與國內外知名高校建立實訓基地,企業吸納合作高校學生實習見習的,按每月1500元/人標準,補貼時間不超過3個月,給予實習見習企業補貼,單個企業補貼人數不超過20人/年;對實習見習后留津工作的人才給予0.5萬元/人一次性獎勵。
鼓勵在津高(職)院校大學?萍耙陨袭厴I生留津工作,按照留津率超5%、10%、15%,分別給予高校最高30萬、50萬、100萬元一次性獎勵。
三、優化創新創業生態
第七條 加強創業扶持。鼓勵引導人才帶項目參加創新創業大賽,一年內在津完成落地的,給予最高20萬元創業扶持。
對創業帶動3人就業(不含法定代表人),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帶動就業補貼,每增加1人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補貼;每年補貼總額不超過5萬元,補貼時間最長3年。
對在津創辦企業租用經認定的產業載體,按照工位或場地平方數計算,第一年按照實際租金的100%,后兩年按照實際租金的80%,給予每年最高10萬元的租金補貼,補貼時間最長3年。
第八條 提供創業金融扶持。對首次在津自主創業的人才,符合條件的,可給予2萬元一次性創業資助。
對獲得區內銀行流動資金貸款的中小微企業,可按貸款當月同期LPR(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和實際發生擔保費的50%給予每戶最高30萬元的補助,時間最長3年。
發揮政府引導資金扶持作用,對人才(團隊)作為實際控制人的重點支持類企業,可給予最高20%的基金跟投,單個企業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四、提升人才服務水平
第九條 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對落戶新津且在津全職工作的人才,在津購買首套商品住房時,根據《成都市新津區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實施細則》中人才類別,給予E類及以上人才一定額度的購房支持,鼓勵人才扎根新津。
第十條 強化人才激勵保障。優先推薦各類人才參選市、區“兩代表一委員”。
升級“津英人才金卡”“津英人才公園”和人才服務創新中心等人才服務場景,打造“津英人才驛站”,為產業人才、城市治理人才、新職業人才等提供政策咨詢、就業創業、學習提能、生活休閑等定制化服務。
在津企業工作人才的子女入學入園,可統籌安排至區內公辦義務段學;蛴變簣@就讀。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本政策與同級其他政策不重復享受,按就高原則執行,具體解釋及申報受理工作由成都市新津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聯系方式
028-82479907